一、 經銷商資質認定:
1.證照齊全、合法經營的企業。
2.下游銷售渠道暢通,個人社交能力強,團購渠道好。
3.有多年獨立運作品牌酒的經驗。
4.認同賴世綱企業文化及企業經營理念。
二、組織結構、人員配置、配送車輛要求:
1.省會城市<包括所轄、縣、區、以行政區域劃分>
三、經銷商網絡渠道要求:
流通<涵蓋大小批發部>。商超、便利店、煙酒店、團購中型餐飲以上。
四、店鋪建設:
定期完成形象店、專賣店、旗靚店開設。